今年一月電信業者 T-Mobile 號召四百多位快閃族,在倫敦金融圈的利物浦車站拍攝一支名為

Life's for sharing 的廣告。原本相當繁忙的車站大廳,車站廣播突然播放一系列經典搖滾歌

曲,在快閃族熱舞的帶動下,路人也跟著加入跳舞的行列,也有人拿著手機、相機將這段不可

思議的演出紀錄下來,總之大家都停下腳步,和在場的所有人一同參與這有趣的一幕,也同時

分享給自己的親友們,不用等廣告播出便傳遞了T-Mobile的訴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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爾後T-Mobile再接再厲,4月30日號召群眾到特拉法廣場齊聲高歌披頭四名曲 Hey Jude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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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不過比較之下,我對第一支的共鳴會比第二支高,第一支既達到形象宣傳的效果,也比較有

娛樂性,已經玩過的噱頭再放到大合唱的活動中比較像群眾集會,少了快閃族的意外性與立

即的參與感,感覺就不好玩了。不過和成千上萬的陌生人一起大唱披頭四,也是一種快樂的

分享,討喜的商品才能賣得長久,T-Mobile還是有讓大家開心到。

這讓我好奇,如果在台灣我們會選擇什麼舞蹈和歌曲讓大家產生共鳴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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